我国住宅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发布日期:(2016-2-19) 点击次数:2451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规定: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噪声限值[dB (A)]昼间55; 夜间45. [怎么样确实噪声有没有超过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 监测要求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 2 型及 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 GB3785 和 GB / 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 GB / T 15173 对 1 级或 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测点选择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 (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a)一般户外距离任何反射物 (地面除外)至少 3 .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 1 .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 1 .2 m 高度处。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 1 m 处,距地面高度 1 .2 m 以上。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 1 .5 m 处,距地面 1 .2 ~ 1 .5 m 高。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 5 m / s 以下时进行。类型方法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分别采用附录 B 和附录 C 规定的监测方法。测量记录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a)日期、时间、地点及测定人员;b)使用仪器型号、编号及其校准记录;c)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 (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d)测量项目及测定结果;e)测量依据的标准;f)测点示意图;g)声源及运行工况说明 (如交通噪声测量的交通流量等);h)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
|
上一篇:1:5万水系沉积物怎么布点? | 下一篇:关于大气污染物的定义? |
版权所有: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环境检测,青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青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青海环保设施运维
青ICP备15000867号-1
联系电话:0971-8275103 0971-6515412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创新创业大厦22号15-16楼
技术支持:西安网站建设